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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陪着女出纳红霞去做流产的,地点在东郊一家医院。
以前上大学时,同宿舍的老妖搞大了女友的肚子,他不敢去陪着去医院做流产,就找了个借口让我去。她的女友很招人喜欢,所以我就去了。
因此,我在陪女孩子做流产方面有经验。
有一段时间,我觉得能陪女孩子去做流产是一件很光荣的事,因为做流产的前提是能让女孩子怀孕,而能让女友怀孕的前提是做过。
这是有因果关系的,走不出第一步,就永远走不出第二步。
很悲哀,因为“羊癫疯”的原因,到了23岁,我还没有走出第一步。
这次我选择了另一家医院,因为担心遇到上次的大夫或护士。
小时候我很害怕大夫和护士,因为护士打针,而大夫让护士打针。
那时我总觉得大夫的眼中有把刀,可以将人的身体割开来,看到里面的东西。因此,为了逃避打针所编造的谎言都能被她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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