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现金掩藏孟婷的存在。说明他根本就没有想过离婚。
第二被告孟婷,在我的当事人汪晴出现自残行为的时候,她没有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而是欣喜地找她租住的豪宅房东谈那套豪宅的价钱。她在欣喜什么?终于看到了曙光,可以尽情地挥霍属于我当事人汪晴的那份巨额财产了。
在汪晴逃出那个牢笼之后,第一被告韩志和孟婷疯狂了。韩志和YNJS特殊医院签署了协议,5月29日那天在宝庆花苑发生的事是我亲眼所见。
第二被告韩邦在韩志、孟婷的指使下,对汪晴及其家人实施暴力时完全没有顾忌,这也造成了汪晴的哥哥汪斌颞骨骨端碎裂,移位严重等等巨大伤害。为什么要这么残暴又迫不及待?除了恫吓保护汪晴的汪家人,也反映了第一被告韩志、孟婷对汪晴失去把控后的紧张。他们怕故意杀人的事败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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