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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函,这是一个很讲究的东西。
任岩也不是头一次接到这种东西。
虽然听起来律师函是一种十分高大上的存在,但实际上这玩意跟你去超市买杜蕾斯人家给你开的消费小票是一个性质的。
你不接小票,收银员不会按着你锤一顿,你接了小票,也只是出门就把这玩意扔进垃圾桶。
呃,虽然只是一小盒杜蕾斯,但也许部分处女座朋友还会把小票带回去记账啥的。
所以,当任岩看到这个头条推广位置醒目的标题——
【周氏影业向任岩发律师函——请不要挑战行业底线!请立即停止污蔑!】
嗯,看到这么一个标题的时候,任岩不仅没有出现任何类似于肾上腺素拉爆或者说额头冒汗的症状,反而无动于衷慵懒地抬了抬眼皮。
甚至内心有点想笑。
上一次接到的律师函,是来自过世C站主播吴今松的,嗯,前脚接到这货的律师函,后脚这货就见阎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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