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的商量,我们决定增加一个新的规定,每个队长手里都有一次机会,名为“天命权利”。”
“这个权利可以让你无条件获得一个选手的支持,让他加入你的队伍。”
“请注意,该权利只有一次,并且需要提前投资,在我数到三的时候,这个队伍里如果有你想要投资的天命选手,请举手。”
气氛突然就紧张了起来。
这个规定无论是队长,还是选手,提前都毫不知情。
一时间都陷入混乱,迅速思考。
选手在思考,自己会不会成为那个天命之子,被队长选中。
一共四个队长,一共四个天命,几乎代表了一个四强的名额,自己会不会成为那个幸运儿。
队长则在快速地判断自己值不值得为这个队伍用出自己的唯一权利。
显然留下自己本队的成员是较为容易的,所以这个权利的本意是为了“掠夺”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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