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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书六位尚书再算上林鸿胪,一致认为,仿造出来纺织机利大于弊,这活就交给了工部营缮司。
李修先把这道圣旨揣进怀里,然后问策下一项,卖不卖军火给他们。
兵部尚书略有疑义:“纵观历朝,未有卖军械与胡人之事。我朝这么开先河,万一反噬了如何使得?史书上又该如何落笔?”
户部尚书却是同意的一位:“鸿胪寺编写的欧罗巴书中,也有提过,火器交易都是各国对外交易的大头。他们都卖得我们卖不得?”
“终归是内外有别,粮草还可以商榷,火器就算了吧。”
“附议”
“附议”
陈尚书一算人头六个人中有四个不同意,那自己还是同意的好。
“臣倒是觉得,可行。每年给兵部营造的火器也着实的费银子,造好了也没个用处,放着落灰可不是好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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