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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民乃是一国之君,不可久留大安宫常伴左右,李渊对此看得很开,便嘱咐李世民回宫处理政事。李世民遵从父命,大唐正在迅速发展阶段,国事繁忙,他不得不回返太极宫。
临行前,李渊让李世民亲自写下两份诏书:一份诏书是常用的制书形式,大致意思是加封楚王李宽为荆州大都督,食邑万户,实封一千户,赐永业田万亩,职田十倾,禄米七百石,赐绢帛百匹,金铤千两,钱百贯。
第二份诏书仅仅是一种承诺约定,相当于李世民对李渊的保证书形式,言简意赅,这也是李渊为了以后李宽能重新被承认皇子身份的凭据,避免一些人的反对。
事实上唐太宗这次写的诏书虽说是亲笔所写,不过并非正式的官方诏书,因为在唐朝皇帝需要处理某件大事时,需要中书省草拟一份公文,交给门下省审核通过再传回中书省,最后再递交给皇帝审阅,皇帝认为可以再发给门下省,门下省则是保留原件留作备档,抄送一份交给尚书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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