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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忧告诉我,在陈国,每个郡县大都是承袭的宗亲之家与公卿世家的所在之处。
像昶伯的封地在余陵,太仆的封地在银波,在圣安的六卿多留于朝内,方便与国君议事,每相隔三年,便可回封地一次。
而这些封地的郡守,大都是公卿和宗亲的本家之人,或是外亲与其相近的人来担任的,难免“为国”会变为“为家”。
而私田的逐渐出现,便是“为国”变“为家”的重要转变之一。
这公田的一倾,赋税为三百担,而公田一年所产的粮食为五百担到六百担,充公赋税之后,所剩下的粮食便是每个郡每年所得,除了分给当地的百姓做存粮,留给当地郡守的,除了做可养家糊口的余粮,几乎是没有了剩余。
于是,这些郡守便命当地百姓与自家的奴开垦荒地,所得粮食大都比公田的粮食还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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