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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兄弟,你要是不差歌的话能不能帮我写一首。”
录音棚老板从背后挤过来,阿玛尼西装,范思哲T恤,LV皮带,穿得还挺花。
大腹便便,手腕带金表,一看就是不差钱的主。
林寻回头看了一眼,摇头:“对不起,我没卖歌打算。”
这个世界重视版权,歌曲价格比上一世好一点,几万几十万不等。为了这么点钱把歌卖了,他脑子里得灌多少水银。
“小兄弟别这么快拒绝,价格好说,我们可以去办公室详谈。”
“不用了,我真不想卖歌。”
换做其他人可能半推半就答应了,能写的不一定能唱,因为形象原因,没有好的公司原因,很多人是写歌不唱歌,专门卖。
“一百万。”见林寻要走,老板开口:“只要你能写一首刚刚那种水平的,我出一百万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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