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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庆在远征西夏前留下了一道比较特殊的命令,重大军政决策须征求宣抚使夫人的意见,也就是必须有夫人吕绣的签字。
这并不奇怪,吕绣和陈庆是利益共同体,陈庆的利益就是吕绣的利益,其实在法理上,吕绣参与决策也多少有一点太后临朝的意味。
还有第三个原因,吕绣一定会和赵巧云商议,陈庆实际上也是想让赵巧云参与决策,但绝不能绕过正妻。
迄今为止,吕绣在三项重大决策上签了字,一是向汉中调粮二十万石,钱十万贯,以安置八千汉中士兵的家眷;
第二是正式废除四川各州县的架间税,也就是房产税,这也是陈庆早就要求废除的;
第三是出钱四十万贯,向张俊购买缴获刘光世的三百艘货船,这是几天前才做的决定。
上午,吕绣在起居房内和赵巧云说事,她有些担心道:“周总管说可以张俊讨价还价,把船只价钱压到三十万贯,咱们几乎没有还价,直接就答应买了,是不是有点欠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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