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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奇文也!”
身后的人群中,有人情不自禁地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此时陆洵正顿笔回看。
但他却显然不是在惊叹自己居然写出了这等奇文,而是在惊喜地打量自己刚才所写出来的字——原主的字,大约就是之前写《小松》时候的那种字了。
端方朴拙。
笔架工整,横平竖直,下墨浓重,很黑。
可以算是字如其人的一个标准诠释了。
但是不够好看。
反正是不如这张脸好看。
而陆洵在穿越之前,甚至是连毛笔都没怎么摸过的,之前纯粹就是靠着原主留下的肌肉记忆在硬着头皮摸毛笔写字。
但不知道是不是最近记忆已经完全融合了的缘故,原主的基本功仍在,但现如今这个崭新的陆洵的精神和意志,却已经完全地接管了这具身体,就连在写字上,都开始有所体现——他想这样写,不想像原主那样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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