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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说胶澳问题,已由中国专使提出说帖,经法、美、英三国申议,仍不能使日本让步,反教日本自由处置,中国专使陆徵祥等,不得不再行抗议,词意如下:
按德人之占据山东权利,始于一八九七年,当时普鲁士武人,借口小故,强迫中国让与,显系一种侵犯手段,华人至今不忘此耻。今三大国若以此项权利,移让于日,是承认侵犯手段为正当矣。况日本在南满与蒙古东部,业已十分猖獗,今若加以山东为日所有,则日本可在北京出口之水道,即直隶海湾之两岸,巩固其地位。
且得霸据直达北京之三大路线,从此北京将为日本势力所环绕,不亦大可惧乎?中国于一九一七年向德、奥宣战,加入协约,所有中国与德、奥前订各约一律取消,然则德国权利,当然归还中国。且中国之宣战,曾经协约及公同作战各国政府正式承认。及今三国大会议,解决胶州与山东问题,反将前属于德人之权利,让给日本,由此可见大会议所让给与日本之权利,在今日已非德人所有,乃纯粹之中国权利。且中国亦协约之一,并非一敌国,中国在协约中,固较懦弱,但总不能以敌国待之。抑有进者,山东为中国之圣地,孔、孟之教深入人心,我中国人视山东为文化之发祥地,焉肯轻让于外人?至于三大国会议,既有归还中国之意,何以第一步,必将该地移让与一外国,然后由该外国自愿,再将该地归还原主?此种重叠手续,不知何所根据?代表等早知日本之要求,系根据一九一五年之中日条约,及一九一八年之交换文件。但一九一五年时,中国所以签约者,实为强权所迫,世人常忆日本提出哀的美敦书,强迫中国承认二十一条要求,否则大战立见于东亚。再一九一八年之交换文件,乃因日本允许撤退山东内地之日兵,并取销各民政署。代表等亦知三大国所以议定如此解决者,实以英法曾于一九一五年二月三日,允许日本在和会席上,助其夺得德人在山东之权利。然当时此等密约,双方订结,中国并未加入。其后协约国劝中国参战,亦未曾将密约内容,预先通告。及中国于加入协约之后,直至今日战争了结,和约告成,中国反为各大国之商议品与抵偿品,其何以堪?或曰:大会议之认可日本要求,乃所以保全国际同盟也。中国岂不知为此而有所牺牲?但中有不能已于言者,大会何以不令一强固之日本,放弃其要求,(其要求之起点,乃为侵犯土地。)而反令一软弱之中国,牺牲其主权?代表等敢言曰:此种解决方法,不论何方面提出,中国人民闻之,必大失望,大愤怒。当意大利为阜姆决裂,大会议且为之坚持到底,然则中国之提出山东问题,各大国反不表同情乎?要知山东问题,关于四万万人民未来之幸福,而远东之和平与利益,皆系于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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