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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顺朝廷治,土地兼并的事情不可能再发生了。
假如一个大地主有一千亩,他嗝屁,按照大顺继承,理论上两儿两女有同等继承权。也就是四个子女均分一千亩地。当,地主有经过衙门公证的遗嘱除,那样他爱给谁给谁。
总的来,随着子孙后代繁,大地主终究会变成小地,再变成自耕农。
也许这种小农经济做法不适于农业产业化。可现在是明末,要啥产业化。牛都没几,要啥拖拉机。
当,李自成会适当保留几个国有农庄试验一,大锅饭要是可以行的,将来看情况会适当的更改一下相关正策。比如东北、西域之类地广人稀的地方可以采用。
大统领给众人说完「均田,又简单提了下「免粮」。
所谓「大顺来了不纳粮」有条,地主肯定不能免粮。
小自耕农和刚分到土地的小民有一到三年的免交缓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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