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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说的是贾府最懦弱的小姐迎春的婚事。这一段文字介绍得非常清楚:迎春之嫁孙绍祖,贾母不称意,贾政“深恶”孙家也不高兴,更遑论宝玉一干兄弟姐妹和迎春本人的意见。可以说贾府上上下下众人没有赞成这个“中山狼”,没人愿意这位善良可欺的弱女子嫁给这头狼,独是贾赦的一意孤行。很可能的事实是:贾赦与邢夫人一顿晚餐,餐桌上一句闲话“就这样”吧,迎春“就这样了”。
很多读者看《红楼梦》,认定了贾母是至高无上的。那是有点皮相表面了。在礼上有明确的规定,婚姻怎样确定,只有八个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极明确,决定权非叔非伯非祖,而是“父母”——那时没有法律登记这一说,结婚是需要社会认定的,“媒妁之言”就起这个作用——贾迎春就是这样被爹妈推进了狼窝里。所有的人都同情她,眼看着束手无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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