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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审判庭。
被告人席位上,来的只有川岛奇一个人,因为被告都未到庭又都离开了东海,且法院临时禁制令并没有被执行,克莉丝汀法官当即宣布,进行简易审理程序,也就根本不需要陪审团。
陆铭阐述了桂绫花应该得到遗产的理由。
从帝国法律来说,这一点无可置疑,遗嘱如果用限制未亡配偶的婚恋自由作为条件,本身就无效。
陆铭主要讲了讲,桂绫花在东海生活了十几年,所有遗产原本都在东海境内,是以,遗产之继承,适用东海法律法规,作为第一顺位的唯一继承人,桂绫花应该得到亡夫的全部遗产。
川岛奇也积极进行了申辩,指出桂绫花和加藤三闾,都是东瀛人士,应该适用东瀛法律,遗产之继承,该当遵循东瀛之公序良俗等等。但他一脸阴霾,显然,对当事人不战而逃很是不满,但是,他又左右不了他们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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