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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丽华酒店的包厢里,林祖辉和林志琳坐在一起约会。
两人聊得很开心,主要是林祖辉比较会讨女孩子欢心,当然了,最重要的还是他本身在女孩子眼里就是香饽饽,哪怕他都32岁的有妇之夫了。
聊得两人没有隔阂的时候,林志琳娇滴滴的说道:“老板,那我要辞职去多伦多大学攻读硕士的事情?”
林祖辉笑着说道:“当然得支持!如果喜欢一个人,自然是希望她更好,所以我肯定支持你读更多的书。不过,既然我都支持你了,你也得支持我一下!”
这话已经摆明了,实际上从今天开始,林祖辉已经在一步步推进;重要的不是推进,而是林祖辉察言观色,知道林志琳对他好感十足。
如果一个女人一开始就厌恶一个男人,那么就算男人当舔狗也很难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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