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十四章 盘中争夺战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

<!--go-->

原来,根据《证券法》规定。

持股达到5%以后,就要及时披露持股人的名称、住所、以及持有股票的名称和数额。

因为上市公司5%就已经算是大股东了。

需要对外公开你个人的更多信息。

并且,从发出公告的日期起,接下来的三天内,你不能再进行股票买卖。

这才是最致命的。

翌日。

早上九点。

简单的吃过早餐后。

陈伟东和三叔已经坐在了电脑前,观察起了今天的盘面。

“经过一波上涨,大盘今天应该会进行技术性调整,小幅度的下跌是很正常的。”

三叔讨论起股票头头是道。

以他目前的水平,判断大趋势,应该是没有什么大问题的。

陈伟东点了点头,表示赞同,但心中暗道今天肯定不太平。

因为昨天股票波动这么大,“联想集团”在晚间居然没有出任何公告。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mybaowen.com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