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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枫离开公司后,去找胖子。
两人撸了一顿烤串,算是庆祝银河传媒的《鬼吹灯》项目初战告捷。
胖子这王八蛋真的能吃,光烤羊腰子就吃了十几串。
真不知道他一条单身狗,吃这么补有啥用。
吃饱喝足后,林枫便回去了。
第二天林枫和胖子去公司,把广告商的相关的合同签了,算是正式给节目接入广告。
林枫是老板,但是法人是胖子,所以主要的合同由胖子签。
林枫去主要是签给点点网的授权书。
让林枫没想到的是,签授权书时,点点的老板居然亲自来。
点点的老板,跟胖子描述得一样,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脸上戴着一副厚厚的眼镜,头上的头发有些少,一看就知道是搞it的。
因为喜欢,所以想到成立站,现在也算是小有成绩。
那老板姓冯,这位冯总还真是《鬼吹灯》的粉丝,一过来就跟林枫打听后面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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