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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敏之认为李贤这个孩子最缺少的就是野心,他觉得自己很有必要给这个孩子灌输一点野心出来。
他自己在羊同混了三年之后发现,与其在羊同当头人,当首领,不如在长安城当一个富。
以前的时候贺兰敏之认为大丈夫宁做鸡头不做凤尾,与其在长安憋屈的活着,不如去外边广袤的大地上去当一个自由自在的王。
几年下来之后,贺兰敏之已经不这么想了,在吐蕃当王,最让他感到愉悦的就是可以随便杀人,可以为所欲为,可是呢,杀人杀的无趣了,为所欲为也不能带给他愉悦的时候,他就总是会梦见长安。
在羊同当一个小王又如何呢?
一出门就能看见脏的不像人,瘦弱的不像人,愚蠢的不像人的奴隶。
欺负这样的人对于贺兰敏之这个自付高贵的人来说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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