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书记员,你把光盘给原告,让他们播放下。”年轻女法官道。
王川将光盘放入笔记本光驱内,很快电脑上播放了原告摔倒和救治的过程。播放到一半时,王川按下了暂停键。
“法官,您看,当时餐馆的包间门口没有任何标识,拍摄的很清楚。”王川指着电脑屏幕道。
“被告代理人,你们两个过来看看。”年轻女法官冷冷的看向被告席。
四方大脸律师眼神中闪过一丝慌乱,寸头中年人更加不堪,一脸的慌张不断地看向身旁的四方大脸律师,二人走到近前看过后没有说话,回到了座位上。
年轻女法官看向他们:“被告,这是怎么回事?”
“可能是我们拿错照片了!”四方大脸律师憋了半天道。
“拿错了!?有这么巧合吗?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mybaowen.com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