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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五年,四月。
三大将军、文武百官、铁胆神侯以及十数名东厂和锦衣卫高层向皇上上奏,揭发了刘瑾的十七条大罪。
【索贿、受贿、贪污,排斥异己,陷害忠良。为增加权势,刘瑾在锦衣卫和东厂之上,又建立特务组织“内行厂”监督官吏和百姓,制造恐怖气氛,大小官员稍有不从,无不遭打击迫害,甚至投狱冤死。】
朝堂之上,正德不禁大吃一惊,命令将已经濒死的刘瑾抓捕审问。
第二天,皇上亲自出马,去抄刘瑾的家。从其家中查出金银数百万两,并有伪玺、玉带等违禁物。在刘瑾经常拿着的扇子中也发现了两把匕首。
事实胜于雄辩,正德见状大怒,终于相信刘瑾谋反的事实,下诏将刘瑾凌迟处死,并让户部统计刘瑾所贪污,以及相关账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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