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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在湖景一号门口参与打架的另外一方接到通知后也已经过来了六个,派出所的民警正在给他们录口供,这其中有几个都有案底。
负责给他们录口供的叫田凯强,许纯良把事情的经过简单讲了一遍,他认为派出所有点小题大做了,毕竟刚才双方都已经达成协议了。
田凯强道:「刚才你们达成的协议是交通违法,现在找你们是另外一件事。」
武法军道:「他们十几个人过来要打我们,我们总不能不还手吧,而且也没造成伤害啊,不构成刑事案件。」
「呦呵,你好像还懂点法,是!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但是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聚众斗段罪的,派出所会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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