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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仁听后,也意识珠宝店老板确实还有其他选择,比如请影星代言做广告,比如换个名字换个店面重新开业,十万块钱好像确实有点高,毕竟现在还不是后世,港币的购买力还是很强的。
他当然知道自己出的“点子”是绝对值十万港币的,但别人不知道啊,而且这“点子”一说就透,他也不能随便说出来为自己增加说服力。
于是他主动伸出两根手指头,降价道:“八万。”
“最多两万……”
最终,经过一番唇枪舌战后,以三万成交。
而珠宝店老板也不是傻子,即使陈永仁是巡警,还是击杀多名悍匪的巡警,也不能让他信任分毫。
所以他提出了个要求:必须先看到效果才能付钱。
对此,陈永仁也同意了.
陈永仁对自己的点子有信心,也不怕他不给钱。他要敢赖账,不但珠宝店还得被抢一次,骨灰都能给他扬咯,魂都能给他吸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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