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前几年的事了,据说,有一次两人在街上,同时看中了一双靴子,是何大夫先看中的,但小财主有钱,便用钱来砸,让老板三倍价卖他,何大夫为此十分恼火,大骂小财主,小财主也不示弱,便与他打了起来,后来还闹到了官府,本官了解了情况,将他们呵斥了一顿,两人都意识到自己有问题,当庭和好了,谁知道,这么一件小事,何大夫竟然耿耿于怀,用如此狠毒的手断,杀害了小财主,本官岂能饶他?”
楚歌听完事情始末,分析道,“就算两人之前有过节,可也不能证明,那根针是何大夫插进小财主的心脏吧?我还是不相信何大夫是这样的,我现在要见他!你安排一下。”
“这个……恕本官无能为力!君御国律法规定,蓄意谋杀案属于重罪,犯人在未有定罪之前,不能探视,何况姑娘也不是纪王妃了,本官看在您曾经是纪王妃的情份上,才跟您说了这么多,您也不能得寸进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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