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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大夫清议,引经据典,唇枪舌剑。董重才疏学浅,自当避嫌。
汉时处士清议,稍后魏晋,遂沦为“清谈”。
清谈分客主双方,“谈士”为主,先抒己见,称之为“通“;“难者”是客,加以词辩,称之为“难“。为深入起见,可经数次辩论;也有谈士,自为客主,反复剖析义理,行抛砖引玉。清谈结束,宾主双方,高下立判;若双方皆言之成理,无分胜屈;则由第三者来评判。
清谈时,谈士往往“执麈(zhǔ)尾(名流雅器,专用道具)以指划”,成一时风尚。“盛饰麈尾“,亦成谈士象征。
比起稍后,魏晋风骨,口谈为乐。时下,当真言之有物,入木三分。
又得党魁主持。扬名平乐会之机,千载难逢。再加酒不醉人人自醉。口无遮拦,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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