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命不可违。”上庠令郑玄,起身奏对:“大司农皇甫威明,乃前朝名臣。有功于社稷。传闻,原配亡故,一直未曾续弦。后年事渐高,病症多发,乃至不能书写。于是聘娶老臣恩师(马融)族女为妻。明为妻,实为书佐也。”
此事可信。
话说,熹平三年(174年),皇甫规因年老多病被召还,路上于彀城去世,终年七十一岁。董卓中平六年(189年)十一月一日,自拜相国,封郿侯,享“入朝不趋,剑履上殿”之特权。自此,董卓权势方如日中天。
换言之,强娶马氏时,当在中平六年之后。前后相差十六载。时犹“盛而容色美”。若以年十五出嫁计,董卓强娶时,马氏至少三十一岁。不能再多了。
郑玄言下之意,皇甫规与马氏,只有夫妻之名,并无夫妻之实。
事实上,蓟王并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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