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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几天,郭宋彻底当了甩手掌柜,酒铺交给甘雷夫妇操持,他懒得再过问经营情况。
这天晚上,郭宋身穿黑色武士服,后背横刀出现在内苑围墙外,他之所以又来内苑,是今天下午李安找到他,内苑中有一只鹿王,它的茸长达四尺,有人愿意出三千贯钱买这只鹿茸。
其实郭宋之前猎鹿茸得到的五百两银子几乎还没有动,他并不缺钱,但‘鹿王茸’三个字却十分吸引他。
他骨子里那种与生俱来的酷爱冒险与猎奇的基因,促使他一口答应了李安的提议。
内苑的巡逻十分密集,平均每隔两三分钟就会有五名骑兵疾奔而过,当一小队巡逻骑兵刚刚奔过,郭宋便轻轻跳过高墙,沿着草地一路疾奔,瞬间便钻进了一片树林。
郭宋没有带弓箭,他虽然杀人如麻,但并不代表他嗜杀,杀虎是要谋皮,猎鹿则为了割茸,以他的武功,割下一株鹿茸轻而易举,就没必要再杀死一只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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