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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零七章法律精神
石薇从福田院回来,见到苏油桌上堆得高高的《宋刑统》,以及一边比《宋刑统》还高的《疏注》,说道:“那么可怜的女孩子,朝堂诸公就不能放过她?”
苏油耐心地解释道:“薇儿也太小瞧人了,放过她,那也得有法律依据。司马王公争持不下,御史中丞滕甫仍要请求再推选官吏评议决定,御史钱愷并奏请罢免许遵判大理的官职。陛下又下诏将案件送交翰林学士吕公著、韩维、知制诰钱公辅重行审定。”
“吕公等人的议论与介甫公一致,可是法官齐恢、王师元、蔡冠卿等又持异议,于是官家又命大家共同讨论,反复研究这一难案。”
“从案件管辖上看,该案经过了州府、三司、两制、两府等众多司法机构和官员的大范围反覆讨论辩驳,恰恰体现了我朝在处理疑难案件时,体制上的完善与观念上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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