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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安东尼觉得这是他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糯米饭了,嗯……当然他也没吃过其他的。
虽然很糯,但是却不粘牙,吃一口肯定是不够的,安东尼伸出筷子打算夹第二筷子。
要知道袁州参加博古斯世界烹饪大赛除了弘扬了华夏饮食文化这个重要的主旨以外,额外的收获是教会了不少人使用筷子。
其实真的是如此,想想如果顶尖的主厨都喜欢用筷子,那么年轻一辈的,也会有样学样。
然后顾客,看着有意思,也会用用,用的人多了,就会形成一股潮流。
说白了这就是时尚圈的规律,只是被袁州用厨艺,以一己之力在厨师圈展现了。
五种颜色一人吃上一种都是够的,因此每一个人都选择了自己心水的颜色,别看高斯平常很是热情洋溢,但是他喜欢的是深邃的紫色,这种红蓝草植物的狭长叶片浸润出来的颜色,虽然鲜艳,但是并不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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