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十余处古迹为由,郑重上本,请母亲爱惜民力、节约物用。母亲烦他们不过,拟将原定四万的招募数削至二万四千人,我自然是进言劝止的,毕竟四万已是王孝杰等人计算后又经宰相商谈核定之数,若再减少,恐妨边事,顺带着便答应要替朝廷筹措那余下一万六千人的长久军饷。
倒不是我多事,只是诚如阿欢所言,旁人一入了官场,自然有踏踏实实、一步一步上升的法子,如亲王、郡王等宗亲,则按时入朝列班,得听一切大事,亦得遥领刺史、都督等职,有其本职可做,如我这样的,却无为官之本职,不过时不时在御前听一耳朵,参与商议,一无系统,二无资历,倘若不再积极向母亲讨要差使,则从何累积年资?因此有差使固然兢兢业业,无差使时,便要自己创造差使去兢兢业业。这差使接下来我也不心虚,一万六千人的口粮,纵按公粮给用,以十二月,而非上番之月计,一年亦不过十余万石,方今天下清平,米价虽有上下,也不过是数钱至数十钱之间,只要没有大灾荒,就算加上所给之酱菜、盐、布,一年至多三五万贯便足以济用,何况边地还有屯田之策,只消寻个营生,年入有个一二万贯,对母亲和地官便算是有个交代了。于私,一二万贯哪怕是在我这,也不是小数目,然而在一国之计,却是微不足道,去岁大丰,得税钱超百五十万贯,地税在八百万石之上,尚不计租庸调诸色资课勾剥及内廷府库所获,无论自哪一项上设法,或开源,或节流,得出这个数都是轻而易举——实在不行,真由我自己捐上数万贯,敷衍一二年也非难事,横竖我这公主第只供养我一人一身,我于钗环衣饰不大留意,自己日用花销又多在宫内,除却设学堂、资助士子之外没什么大用钱处,攒太多钱帛也没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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