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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巡捕厅负责查案,李邦藩是不会同意的。毕竟,这是抗日分子的案子,必须由宪佐班来办。可是,让巡捕厅协助,还是可以的。
巡捕厅有义务协助宪兵分队抓捕抗日分子,这是宪兵分队当初成立时,日方与法方签订的协议。只是,有很多案子,宪兵分队不愿意让巡捕厅插手。
朱慕云则不然,多一个人调查,就多一分希望,宪佐班也要出一分力。这种事情,朱慕云不介意多一个人来抢功。因为他知道,根本就抢不到功。除非巡捕厅随便抓一个人来应景,否则的话,凶手永远都抓不到。
回到法租界后,朱慕云直接去了德明饭店。为了表示对彭长林一案的重视,朱慕云只要有时间,就会在德明饭店办公。不但显得朱慕云敬业,而且德明饭店的环境,也比宪兵分队要好。至少,在这里吃饭,就不用去其他地方。德明饭店出了凶杀案,宪佐班的兄弟在办案,德明饭店还好意思不管顿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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