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扔进来一具尸首,是我阿姐的。”
霍珩忽然回过了头,他以为花眠因为已经泪雨滂沱,几乎崩溃了。
她朝他看了眼,忽然一笑,眼中隐隐有一丝清莹明亮,“然后,我重见天日了,我被龟公拉出去做苦力,就在院子里打杂,每日收拾得灰头土脸的,不会有人多看我一眼的。可是我还是只有馊饭吃,他们楼里的花魁为了保持身材的苗条,一日只吃小碗饭,剩余的都喂给了她那条宝贝的白毛犬。”
霍珩一怔,豁然明白,忍不住咬紧了牙。
“我每天跟着倒饭的人去捡剩饭菜,起初几日还都是能得逞的,但后来便被那只狗发现了,它凶恶无比,在我腿上咬了一口,我受不了疼,当场就将它杀了。”
霍珩道:“你……”后头那几个字实在难以说出口,他将唇抿着咽回去了。
“再后来,我杀了那条狗被人看见,花魁气愤我杀她爱犬,要将我打杀,便打断了我的腿。老鸨子她们出来了,知晓我杀了那条狗,全没阻止花魁。我知道在劫难逃,便向老鸨子说,我愿意到前堂花楼里去,但要等到我十五岁,我才心甘情愿去接客。她眼睛雪亮,念了‘阿弥陀佛’,跟着殷勤地找人治我的伤,又让我去学琴和箜篌。我在家中时,仗着家声也算有几分才名,有时在前堂隔着帘幕弹琴,也有一二附庸风雅的豪绅捧场,于是她们如获至宝,从此对我愈发恭敬。比起我死去的阿姐,我的日子还算是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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