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亵渎的。
跟精神病谈恋爱,恐怕没有几个正常人受得了吧?江谣也不能免俗。
其实余舒就是个缺爱缺到极致又不会表达爱的疯子,傻子,或者说可怜鬼更合适一点。
不,她不可怜,她对那些无辜的正常人来说是可恨的,但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
我想了再三,还是觉得只有这个结局合适。余舒不可能逃过法律的制裁,她罪大恶极,但庆幸的是这回她遇到的不再是渣女或者胆小鬼。
这样也算永远在一起了,he,不是么(* ̄3 ̄)╭
但因为笔力不够的原因,可能把余舒写成了不明所以的神经病,把她跟江谣的纠葛写的跟小孩过家家一样小儿科,感谢你们能看到现在。见谅。
还是愿余舒这种表面与常人无异其实内心极度病态的人能得到世界温柔以待吧。
☆、番外
我已经不知道伴随这阴暗、干燥和腐臭过了多少天,我的眼睛已完全适应于黑暗,我知道我的皮肤因太久没接触阳光而虚弱溃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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