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为了体会那柔软的皮毛与脚底接触的感觉。我们游览城市,吃精美的食物,会见他的朋友们,否则天刚黑就回家□。
我身上一直是我的条纹毛衣,牛仔裤和短风衣,每天晚上女佣把它们洗好熨平了,给我第二天穿。无论我们是看电影还是听歌剧,或者在邂逅了部长的餐厅吃饭,丹尼海格从来没有要求我换一身衣服。
我暗地里想,我上次连哭带闹的一定给了他不小的教训,我的敏感变成了他的敏感,他再也不敢轻易的送我礼物。我对此倒是挺得意的,至少我与别人不一样。我轻视他的钱。
现在我写到这里又笑了,那么小那么傻,以为拒绝了他送的衣服,就可以标榜自己爱情的纯粹,就有多么有骨气,全然忘了丹尼海格用私人飞机载着我从香贝里专程来巴黎看宫崎骏,我最喜欢吃的干脆牛肝菌,还有我最喜爱的那个可以覆盖到脚踝的白色羊毛地毯,哪一样不是用他的财富买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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