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把钱接过。
前两年,夏琚住在福利院里,福利院每个星期都会给孩子们发零用钱,夏琚的身份尽管特殊,可表面上没有被差别对待,也有自己的零用钱,只不过这些钱在他的手上留不过十分钟,很快会被其他人抢走。
夏琚有过抗争,和抢钱的孩子打架,但只要他动手,其他孩子们便会一哄而上,联合惩治他这个“杀人凶手”。
福利院的老师们处理起来,都站在其他孩子那一边,认为夏琚顽劣不化,要求其他孩子们尽量少招惹他。
夏琚在福利院住了没多久便十四岁了,在这个门槛踏过以后,再发生动手事件,他们——无论是老师还是其他孩子,都会提醒他,再也没有法律可以保护他这个“杀人凶手”,他若是再犯事,非得报警把他抓进少改所不可。他曾想,少改所的生活会不会比福利院好一些,起码大家都做过坏事,谁也不比谁好,彼此都瞧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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