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因为她在扮演一个黑吃黑的侠盗。因为她的口音,所以格林沃德几人判断她出身市井,不是巫师贵族,而是个盗取魔法道具卖钱的巫师小贼,所以推理这个小贼会去翻倒巷销赃。而能收购这种等级黑魔法书的只有翻倒巷最大的博金博克魔法店,所以芙兰才会在那里撞见来找书的格林沃德。如果芙兰用牛津腔或古典英语,那么格林沃德就会判定她是巫师贵族出身,抢东西是为了自己研究,就不会去翻倒巷了。两人翻倒巷相遇时,格林沃德看见了跟着芙兰的管家,知道了芙兰是装的,其实不差钱,那么抢黑魔法书肯定是自己感兴趣要研究。因为以为芙兰和他一样喜欢黑魔法,所以格林沃德后来才会加深对两人关系的误会,才会在最后提醒芙兰研究黑魔法要适可而止。
所以这个伦敦腔虽然是一句轻描淡写的话,实际是一整条逻辑链(没错,本宝宝的伏笔总是埋的很深,深的有时候都忘了),不是霓裳不小心写错了,也不是女主装13,但还是很感谢小天使提出问题和自己的见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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