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养神。
归海练习偷跑的时机已到。
尽管老婆婆和少年是对他有几条烤鱼丝的喂饭之恩,少年又可能会失去娘亲,也愿意好好照顾他,把他当宠物养。可是,这并不代表归海愿意当别人的宠物。
谁愿意当一个陌生少年的宠物,随时被他挠痒痒?
就算少年每天给他喂好吃的烤鱼丝,归海也只是一只宠物,一只玩物,是当少年不想帮他挠背了就可以给扔在一边的玩物而已。
若为自由故,同情算什么。
归海宁愿吃草,也不愿意当一只宠物被人玩。
只是,在想要逃跑之前,先要练习爬行,把爬行的速度变快才行QAQ龟甲真的好重,自己的手脚又缩不进去,真不知道有什么用,走哪都得带着。归海艰难地用四只爪子撑起全身和背甲腹甲的两座大山,想先要练习一下爬行。
问题来了,他是要先抬起左脚好呢,还是先抬起右脚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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