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过来清理书架,他便走过去借位挡住沈彻不堪入目的黑爪子,要不店老板非得抄鸡毛掸子不可。
“你衣服怎么这么脏?”
“哦,我刚刚打了篮球。”小麦卷冲他咧嘴笑。
安嘉冕上下打量他:“篮球呢。”
沈彻才“啊”的一声急急忙忙奔出书店。
安嘉冕看着被落在书架下的书包,只得提起来,拍干净上面的灰,先带回家。
第一次沈彻倒是自个儿找回了篮球,第二次就没那么幸运了,因为篮球是忘在公园的篮球场的,等他们过去找的时候,早就不知道被谁带走了。
安嘉冕看少年垂头丧气的身影,拍了拍他脑袋:“再买一只就是了。”
卷毛大狗耷拉着狗耳朵:“那是我人生第一只篮球。”
卧槽你还挺文艺的。安嘉冕心里嗤一声,那能怪谁,怪你自己是个败家子。
五天后他还是把那颗篮球给败家子找回来了。沈败家子看他那个眼神那叫一个崇拜得无以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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