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去个什么外语类或数理化实验类的兴趣小组时,他告诉他们,他加入了一个乐队,角色是吉他手。
“你怎么不是主唱?”莫杰问。
“乐队有主唱,高二的。”方朗回答。
“他唱的比你好?”
“创作型。蛮有才的。”方朗说完,转向陈宇哲,“你应该认识,叶珏,初中和你一个学校的。听说还挺出名。”
“嗯,认识。”陈宇哲敷衍了一句,便没了下文。
方朗觉的叶珏与陈宇哲之间绝对不只是认识而已。但显然,陈宇哲现在不想提起他,方朗也不想去管别人的闲事。
“你怎么突然想着去加乐队了?”林勋问。
“其实也没有特意去。”方朗解释道,“就是路过宣传栏的时候,看到一张特不起眼的手绘海报。说乐队的吉它手读高三,课程太紧,就退队了。现在招募吉它手一名,有意者联系。我正好闲来无事,就去试了试。然后,就这样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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