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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千瞩心想这个讼棍又在推销他的“依法治国”理念了,说:“这样不好吧。大明朝还表面上说着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呢,你这么明明白白写在法条上,怕是说不过去吧。”
“督公啊,就应该这样,依法治国一定要有法可依,才能做到依法治国,我们过去有着太多法律不明确的地方,有着太多的权术运用的空间,这和依法治国的精神不相符的。”
马千瞩说:“用法条来明确这个我没意见,我就是担心每部法律上都扯这么一句是否合适?我觉得元老地位的法条可以放在宪法里列一款就好了,用不着也没必要放在每部法律里――说起来你们连宪法都没起草吧。共同纲领这东西只能算是党章,不能和宪法混为一谈!”
“我也觉得应该这样,不然归化民还不得对这个共同纲领的内容好奇死?再说过了三五十年,这条款挂着就摆明了刺激归化民嘛――招人恨。一个都算不上法条的X少X宽都被人骂了几十年,”吴南海发言了,“咱们一面说说人人平等,一面又公然宣告元老高人一等,要千秋万代,这不但精神分裂,而且给以后的反对派以很大口实。孔子一句意义多解的‘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被人一直揪辫子骂孔老二。我们搞个元老更平等,除了立个靶子给归化民之外毫无意义。要我看连宪法里都不该写这条,大家暗箱操作就是了。反正有共同纲领和荣誉法庭的设定,元老真有什么法律问题也不会上普通的法庭。何必写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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