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好,过个两三个星期人们就该把它忘了,可奈何这首诗的作者是王梓钧。有人甚至说,这是王梓钧对新闻局禁歌的回敬——你不让我写歌,那好,我写诗行了吧。
关于这首诗是王梓钧高中写给林清霞的定情诗这种说法,比诗歌本身的噱头还大。林清霞平常都在家养胎,偶尔出趟mén都会被记者堵住问起这事。
面对林清霞的质问,王梓钧忍不住笑道“老婆,当然是写给你的啦。记得我们见面的第二次吧,那天都已经写好了,结果临时有事,忘了送给你。”
“真的?”林清霞问。
“当然是真的,我什么时候骗过你。”王梓钧赌咒发誓。
“信你才怪,”林清霞笑骂道,转开话题问,“对了,下个星期是《八百壮士》的首映式,你作为监制,总该回来参加吧。听说军方都会派代表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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