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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替肃顺、载垣、端华等人定的八款罪名,没有一款是真正站得住脚的,没有一款是能真正叫人信服的。
有人说,怪了,想那恭老六左右,才智之士甚多,如文博川、曹琢如,都是一时之选,怎么拟来拟去,拟了这么一份漏洞百出的罪状出来?
嘿,这还不明白?肃顺这个人,只是脾气太坏,做人太霸道,说到正经办差做事,却都是照着文宗皇帝留下的规矩来的,没有真正逾距的地方!所以,恭老六那边儿,抓不到他真正的痛脚,只好胡编乱造了!你看,连个“贪墨”什么的都抓不到!
贪墨?嘿,拿这个说事儿,也杀不了人家的头啊!
贪墨杀不了头?哪个说的?你想一想戊午科场案!柏中堂不过收了十六两的银子,就叫肃顺砍了头了!那可是中堂!大学士!宰相!那可是……嘿,区区的十六两银子!这么一点儿鸡毛蒜皮,居然就要了宰相的脑袋!嘿!莫说本朝从无这样子的先例,就是考诸二十四史,有过这样子的事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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