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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蓓蓓有一点是撒了谎的,那就是关于抱粗腿的观念,她并不是在合岭学到的,而是早在小时候就已经懂了。
张蓓蓓生在农家,长得不算丑,但也绝对达不到倾城倾国的程度。她有点小聪明,却又成不了学霸,高考也只是上了一个中专。像这样一个女孩子,如果不擅长抓住一切机会,很大可能就是在县里甚至镇上嫁个普通工薪人家,然后一辈子围着灶台和孩子生活。
张蓓蓓的第一次努力,就是抓住了邂逅相遇的宁默。宁默是个相貌平凡的死胖子,但张蓓蓓通过与他的短暂接触,就认定了这个胖子有内秀,是自己的真命天子。果然,她抱上宁默的粗腿之后,先是离开县城到了临河这样一个地级市,后来又随宁默来到合岭,成为一家维修店的老板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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