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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刚下了课我就给起扬打电话,说要请他吃饭,谁知道他睡得好像一个大死猪似的,竟然想不答应本小姐,咳咳咳,好吧,我说实话,下午的马哲的课我实在不想去了,就想逃课,不过也没有什么玩的地方,于是还不如请他吃个饭,好还一个天大的人情啊。
我刚打完电话出教室门口,就听见一个打招呼的声音:“嗨,蝶烟干什么去?不如一起吃个饭吧?”
我转头一看,原来是郝康,我说:“也没有什么事,就是准备回家。”我不想和他一起去干些什么事情,他肯定想喊我一起吃饭去,我还是不说等人吧,要不然又得缠着我好长时间。哎呀,郝康这个家伙追了我很长时间了,我一直装作不知道,好多人都鼓动我同意,可我就是不愿意。当然倒不是我烦他,只是也谈不上喜欢,这家伙感觉多少有点傲,应该是家里比较有钱吧,要不就是娇生惯养,学校的宿舍也不住,嫌弃条件不好,于是自己租了一个一室一厅的小房子,当然我不一样,我是为了工作,晚上不让进学校,要不然我也肯定住学校的。然后吧,这家伙太过张扬,说句难听的,有点装逼,不过我明白,这是年轻人的通病,甚至说是大部分高校学生的通病,现在我才知道我高中的时候多么装,所以说我也有,当然那只是曾经,自从在酒吧上班后,我的小脾气全被源志哥磨得没有了,以前很爱发脾气的我现在脾气可好了。我觉得找男朋友的标准有两个标杆一个是我的源志哥,好歹风度翩翩,不张扬,谈吐得体,热爱生活,脾气还特别好的那种。要不就像我伟杰哥那样的真正的男子汉,不苟言笑。可惜这两个标准他一样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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