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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自己意料之中的回答,关理接着说道:“我们不对你的写作做任何限制,但为了保证基金会的版权完整性,对于你的作品,我们享有优先购买权,这样也接受吗?”
这也就意味着——当任际原想要出售该作品的版权时,他必须优先卖给基金会,如果基金会不买,他才能出售给外面的其他人。
这一条件执行起来弹性很大,不过说起来其实没有多大的实际作用。
任际原很能理解基金会的想法。
——毕竟是从基金会出去的脑洞,拥有第一回购权是理所当然的。
会不会因此被基金会坑?
他根本就没想过这个可能性!
正常作者写同人的时候,会担心自己会不会被原著方坑吗?
就算担心,也只会担心会不会被追究同人写作的侵权行为。
至于压价收购……
得了吧,正常同人作者连版权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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