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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救不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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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随时随地都能看见凌有江,只要闭上眼睛就可以。

六年前,我第一次来到他的店里,负责珠宝店的信息网络安全,安装系统和监控,那时他还没有那么黑,没有那么老。

第一次去他家吃饭,他做的是芋头烧排骨,真香。

那时他常常自嘲:“大老爷们儿,带个孩子,我可真是又当爹又当妈了。”

我总是在这时候多喝点酒,笑他:“当妈的都未必能做出这排骨。”

他的芋头烧排骨,真的是一绝,当然偶尔也做些别的,鸡翅卤的不是太咸就是太淡,鸡腿更是不入味儿,连炒鸡蛋也是奇奇怪怪,总觉得缺点什么。

“我跟鸡就是犯冲!”每次吃鸡的副产品,喝多了以后他都要痛骂:“我那个狠心的婆娘就是属鸡的!”

然后又是骂骂咧咧的开始诉苦,抹着眼泪儿红儿啊燕儿的,最后绕回凌珑,“老天开眼,幸亏我闺女儿长得不像我,我闺女儿可太漂亮了,对吧大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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