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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印度富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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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医院,王俊和艾比才发现救的是个印度人,而且是校友,密歇根大学经济专业的大四学生,名叫夏鲍文-拉纳戴夫。

印度人在美国并不是很受欢迎,王俊听艾比发过牢骚。

首先他们小气。去餐馆吃饭,最让人讨厌的就是印度人。他们总能把桌子弄的很脏,而且还吝啬,小费给的少,有时干脆就不给。

其次他们喜欢“投机取巧”,是个懒惰、投机、散漫的民族。

再次,印度人还喜欢“拉帮结派”,抱团抱的无比厉害,似乎已进入共产主义。比如公司里一个印度人升职,恨不得把手下全换成印度员工。

印度人最令人讨厌的地方是“厚黑”。他们爱打小报告,夸夸其谈,会拍马屁,特别擅长将功劳据为己有。

总之,印度人似乎就是中国古语中“小人”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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