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人唯亲。不料我早有所感,抢他先机向皇上奏明此事。”
当日名册中人,何炳荣已贬谪**,各个确有渎职之罪,未负冤屈,而今唯剩一人,至此仍自逍遥。此人不在京中,却近在京侧,身任桦州刺史,名为谷兆峰。何炳荣与他无甚交情,谷兆峰升任刺史亦与他无关,但在刘尹眼中想来并非如此。
早先何炳荣欲动谷兆峰时,得知刘尹正暗查此人政绩,只因此人劣迹斑斑,又恰与何炳荣身为同乡,当年两人共赴科举,于外人眼中不乏同窗之谊。何炳荣略作衡量便暂且收手,放任刘尹去查,直至今日知他已手握谷兆峰种种罪证,才在朝堂之上抢先一步奏出一本来。
当时刘尹正蠢蠢欲动,不料何炳荣忽然执笏出列,声如洪钟:“启禀皇上,臣有本参奏。桦州刺史谷兆峰,身在其位,不谋其政,巡行郡县不为公务,但谋私利,在任期间无所建树,却百般搜刮民脂民膏。此等作为,实不堪当刺史一职,臣奏请皇上削其官职,论罪严惩,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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