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秀还是很认真的,然后她就发现其实不必那么认真,因为工作量太少了,而且书店里也不止她一个打工的,别人看到了也会将弄乱的书籍摆好。
之后,有了经验的毓秀就开始认认真真的看起了书来。
两个休息日都在书店里打工,及时到了下班时,毓秀还恋恋不舍起来。这时,老板过来给她发了工资,特地强调她是兼职的,所以每个周末都会给她结算钱。不单如此,老板还特地送给了她一身工作服,连带鞋子帽子。
毓秀高兴坏了。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她是因为听了李桂芳的话,才忍住了没买新衣服,不代表她就不喜欢新衣服。而且,毓秀的审美是没有问题的,她当然知道自己原先的旧衣服比不上同学们,只是她不是那么在意,也不会为了不得不穿旧衣服而心情不好。
然而,有新衣服穿谁又会不高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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