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毕竟季言之这一世的字迹真的挺不好看的。状元靠才华, 探花郎又要讲究才貌双全, 所以答题大答得妙,句句算是写到当今圣上痒痒处的季言之得了个殿试第二名,榜眼。
“恭喜恭喜,不过言之兄, 你那手字该好好练练了。”
年约三十,长得也算人模狗样儿的状元郎走到季言之的跟前。那双眸子闪烁着喜悦, 摆明了想和榜眼来个同喜。
季言之高兴是有,但更多的却是遗憾,他自认自己长得挺不错的, 嗯, 至少要比新走马上任的探花郎长得好, 但他为什么就成了在状元郎和探花郎耀眼光芒下有些黯然失色的榜眼呢!
真是成于才华,败于笔迹。
早知道…早知道会这样,他也选择将一手漂亮的字写得比狗爬要稍微好点,毕竟原主自身的水平就那样,季言之虽说因为行为同步的影响,性格方面愈发和原主王仁靠拢,变得奔放起来。季言之也回忆不起, 当初那个因为真*面部神经半坏死, 却因为无钱无房无车的原因, 被嘲笑没能力偏要装霸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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