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不是应当的吗?再说了,银子放在手里是死的,买成土地,每年好歹有些收成、、、”
经过悠然的再三劝说,林母才收下了女儿的一片好意,不过她的心里也有了自己的主意。
正好村里有户人家因为在县城经商发了财,一家子准备全部迁往县城居住,便想着把村里的地都卖掉,只留下祖宅。他家共有三十多亩上等良田,市价要七两银子一亩,因为都是卖给同村人,主家便要了六两一亩。林母花光积蓄买了其中的二十五亩,剩余的则被村里其他一些人家买去了。
而林母拿回家的地契中有二十亩地写了悠然的名字,这让悠然很是感动。这个时代的母亲大都是重男轻女的,有些人恨不得将女儿扒好几层皮来补贴儿子,像林母这样疼爱女儿的并不多见。
而悠然也和林母谈过了,地可以记在自己名下,但是每年的收成还是要拿来贴补家用。毕竟弟弟将来科举考试娶妻生子等等花钱的大头都在后面,总要为他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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